內政部指定祭祀團體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管理辦法 第 1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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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辦法依個人資料保護法(以下簡稱本法)第二十七條第三項規定訂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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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根據內政部指定祭祀團體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管理辦法第1條,該辦法是根據個人資料保護法第二十七條第三項規定而制定的。根據個人資料保護法第27條第3項,內政部有權根據法律規定,制定相應的規章辦法來保障個人資料的安全。根據最新的內政部指定祭祀團體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管理辦法,應該有明確的規定和指引,以確保祭祀團體處理個人資料的安全與隱私。具體的辦法內容和範例可能需要參考最新的內政部相關文件。
- 個人資料保護法法規
- 第二十七條第三項條文
- 個人資料保護法 第 27 條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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