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指定祭祀團體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管理辦法 第 16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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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根據內政部指定祭祀團體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管理辦法第16條,祭祀團體有責任對所屬人員進行個人資料保護的認知宣導和教育訓練,使他們瞭解相關法規的要求、各自的責任範圍以及個人資料保護事項的機制、程序和措施。 參考資料: 《內政部指定祭祀團體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管理辦法》
- 個人資料名詞
- 法令名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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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