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指定祭祀團體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管理辦法 第 3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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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根據內政部指定祭祀團體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管理辦法第 3 條,「祭祀團體」的定義包括以下四種情況: 1. 取得派下全員證明書之祭祀公業。 2. 依法完成登記之祭祀公業法人。 3. 財團法人祭祀公業。 4. 社團法人祭祀公業。 參考資料: 內政部指定祭祀團體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管理辦法
- 法人名詞
- 社團法人名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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