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ro · 學習⚖️ 募資 · 終極解密起訴書到底怎麼寫前資深檢察官陳樂樂律師|偵查佈局 → 起訴書 → 法庭攻防|完整章節解析看課程大綱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

國籍法施行條例11

快速跳轉

本條例所引之聲請書、願書、保證書、及許可證書程式另定之。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國籍法施行條例第11條規定,本條例所引用的聲請書、願書、保證書、及許可證書的格式可以另行設定。根據該條例,相關文件的格式不是在本條例中明確列出,而是由相關主管機關或法規另行訂定。這意味著在特定情況下,聲請書、願書、保證書和許可證書的格式可能會根據需要進行調整,並且應遵守所設定的格式要求。關於此條款的具體範例可能需要參考國籍法施行條例及相關裁判書或判決書,以了解不同情況下相應文件的具體格式要求。

這條尚未偵測到引用或相關條文。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國籍法施行條例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國籍法施行條例第 11 條規定:「本條例所引之聲請書、願書、保證書、及許可證書程式另定之。」(全文可於法律人 LawPlayer 查閱,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國籍法施行條例第 11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