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ro · 學習⚖️ 募資 · 終極解密起訴書到底怎麼寫前資深檢察官陳樂樂律師|偵查佈局 → 起訴書 → 法庭攻防|完整章節解析看課程大綱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

戶口普查法13

快速跳轉

人民因對於普查之詢問有意規避,或拒絕查記,或故意妄報者,處二百五十元以下罰鍰。 阻撓他人申報或誘迫妄報者,處二百五十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鍰。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根據《戶口普查法》第13條的規定,對於以下行為將處以相應的罰款: 1. 對於普查人員的詢問有意規避、拒絕配合或故意妄報的人,將處以二百五十元以下的罰鍰。 2. 阻撓他人進行普查申報,或故意誘使他人進行妄報的人,將處以二百五十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的罰鍰。 根據台灣司法院判決書的參考資料,並沒有直接與該條款相關的範例。然而,該條款的內容比較相似於其他一些法規,例如《大陸地區人民進出台灣地區設施利用、車輛通行及其他治安設施利用事項處理程序辦法》第24條的規定,該條款規定對於故意規避或者故意妄報相關事項的人將處以罰款。

  • 故意名詞
  • 罰鍰名詞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戶口普查法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戶口普查法第 13 條規定:「人民因對於普查之詢問有意規避,或拒絕查記,或故意妄報者,處二百五十元以下罰鍰。 阻撓他人申報或誘…」(全文可於法律人 LawPlayer 查閱,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戶口普查法第 13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