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籍規費收費標準 第 3 條
快速跳轉
國籍許可證書污損或滅失者,申請人得向內政部申請換發或補發,規費每張收費新臺幣一千元。於國外申請者,每張收費美金四十五元。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根據國籍規費收費標準第3條,國籍許可證書污損或滅失者,申請人如果需要換發或補發,則每張收費為新臺幣一千元。如果是在國外進行申請,則每張收費為美金四十五元。 參考資料: - 國籍法執行令 第4條第1項: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D0050019 - 內政部服務項目及規費表:https://www.moi.gov.tw/files/site_stuff/321/1/month/m1-07.xls
- 規費名詞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登入開始共筆回 國籍規費收費標準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