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國民身分證及戶口名簿格式內容製發相片影像檔建置管理辦法》第31條的規定,可以得知以下兩個事項: 1. 如果因行政區域調整、門牌整編或縣(市)改制,導致戶口名簿需要更新,但尚未全面換發前,戶口名簿仍然有效,即可繼續使用。 例子:某個行政區域進行了門牌整編,導致原有的戶口名簿需要重新編排,但在進行重新編排之前,原有的戶口名簿仍然有效。 2. 如果有需要換領戶口名簿的情況,就不需要提供書面委託。 例子:某個人需要換領戶口名簿,他可以親自去申請換領,而不需要另外提供書面委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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