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機關申請提供戶籍資料及親等關聯資料辦法 第 14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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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根據引用的法規,我無法找到對應的第14條。根據我所知,戶籍法並沒有規定到第14條。因此,我無法針對這個問題提供具體的釋義。
- 核名詞
- 註銷名詞
- 廢止名詞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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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