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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全國法規

各機關申請提供戶籍資料及親等關聯資料辦法 第 14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1. 連結機關應備妥應用資訊連結系統使用者清冊,以配合提供機關實施稽
  2. 連結機關應建立調整權限及註銷帳號之作業程序,使用人員職務調動、離職或退休時,應即調整權限、廢止或註銷帳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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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 白話文
立法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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