親等關聯資料申請提供及管理辦法 第 14 條
快速跳轉
中央主管機關運用戶籍資料建置親等關聯作業,應指定專人辦理安全維護事項,防止資料被竊取、竄改、毀損、滅失或洩漏,相關作業程序應符合國際資訊安全管理驗證標準。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親等關聯資料申請提供及管理辦法第 14 條規定了中央主管機關運用戶籍資料建置親等關聯作業時應該採取的安全維護措施。該條規定指出,中央主管機關應該指定專人負責處理安全維護事項,以防止資料被竊取、竄改、毀損、滅失或洩漏。同時,相關作業程序應該符合國際資訊安全管理驗證標準。這些措施旨在確保親等關聯資料的安全性和保密性。然而,根據所提供的內容,我無法找到與該條規定直接相關的範例。
- 主管機關名詞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登入開始共筆回 親等關聯資料申請提供及管理辦法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