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指定交友服務業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管理辦法 第 10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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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內政部指定交友服務業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管理辦法第10條規定,交友服務業在蒐集個人資料時,應遵守個人資料保護法第8條和第9條中關於告知義務的規定。根據個人資料保護法第8條,當交友服務業從當事人提供的個人資料以外的來源蒐集個人資料時,應事先告知當事人個人資料來源、蒐集目的、資料類別、利用期限、利用地區、利用對象和方式,以及當事人可以行使的權利和方式。根據個人資料保護法第9條,當交友服務業蒐集到當事人自行公開或其他已合法公開的個人資料,或者基於公共利益進行統計或學術研究需要的情況下,則不需要告知當事人。根據這條法規的要求,交友服務業應該明確區分直接蒐集和間接蒐集的個人資料,並分別設定告知方式、內容和注意事項,要求所屬人員確實辦理。
- 個人資料名詞
- 第八條及第九條條文
- 個人資料保護法 第 8 條條文
- 個人資料保護法 第 9 條條文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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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