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兵規則 第 15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應受徵兵檢查役男,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不能如期受檢時,應由役男或有行為能力之家屬於徵兵檢查前,向戶籍地鄉(鎮、市、區)公所申請延期檢查: 一、患病不堪行動者。 二、家庭發生重大事故,必須本人處理者。 三、航行國外之船員,正在航行中者。 四、有犯罪嫌疑在羈押中,或犯罪處徒刑在執行中者。 五、已依役男出境處理辦法出境,期限尚未屆滿者。 六、其他因不可抗力事由,而無法受檢者。
應受徵兵檢查役男,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不能如期受檢時,應由役男或有行為能力之家屬於徵兵檢查前,向戶籍地鄉(鎮、市、區)公所申請延期檢查: 一、患病不堪行動者。 二、家庭發生重大事故,必須本人處理者。 三、航行國外之船員,正在航行中者。 四、有犯罪嫌疑在羈押中,或犯罪處徒刑在執行中者。 五、已依役男出境處理辦法出境,期限尚未屆滿者。 六、其他因不可抗力事由,而無法受檢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