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推薦罰單破解實戰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

役種區劃標準12

快速跳轉

役男或其家屬為意圖符合役種區劃,而故意隱匿、放棄或減少其應得之收益或變賣其財產或其他方法圖謀而致區劃為補充兵役者,自准區劃之日起至常備兵役徵集年次範圍內,經人檢舉或查獲屬實者,應撤銷原核准之區劃補充兵役並依第十九條規定,補行徵集或召集服其原抽籤之常備兵役。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根據上述所提到的役種區劃標準第 12 條,如果一個役男或其家屬故意隱匿、放棄或減少其應得之收益,或變賣其財產或其他方法圖謀而造成區劃為補充兵役的情況,在核准區劃之日起至常備兵役徵集年次範圍內,如果有人對其進行檢舉或查證屬實,則應撤銷原核准的區劃補充兵役的決定,並根據第十九條的規定,進行重新徵集或召集服兵役的程序。該法條的參考資料可以參考《兵役法施行法》第十九條。

  • 意圖名詞
  • 故意名詞
  • 名詞
  • 撤銷名詞
  • 第十九條條文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役種區劃標準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役種區劃標準第 12 條規定:「役男或其家屬為意圖符合役種區劃,而故意隱匿、放棄或減少其應得之收益或變賣其財產或其他方法圖謀而致…」(全文完整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役種區劃標準第 12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