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標準所定年齡計算,應以出生之翌年為一歲計算之,其出生年次之換算,應依簡便推算表 (如附件一) 推算之。
根據問題中所提到的參考資料,役種區劃標準第3條中提到了年齡計算的相關內容。根據該條規定,年齡計算應以出生的翌年為一歲計算。換句話說,一個人的年齡是從他出生的翌年開始計算,而不是從他實際的出生日期計算。 此外,根據該條規定,換算出生年次的方法應遵循附件一所提供的簡易推算表。透過該表格,我們可以計算出一個人的出生年次,以便進行年齡計算。具體的推算方法可以參考附件一中提供的資料。 由於問題中沒有提供具體的附件一內容,這裡無法提供更詳細的解釋或範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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