墓基應編墓號,其編排方法,以墓區座向為準,按從右至左,由後向前之順序編排,墓與墓之間隔與距離如附件四;如受地形限制,得變更之。
根據軍人公墓籌建及管理辦法第14條,墓基應編墓號並按照墓區座向的從右至左、由後向前的順序進行編排。墓與墓之間的隔與距離則依照附件四的規定進行。如果受到地形的限制,可以進行變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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