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替代役役男訓練服勤管理辦法 第 12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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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根據一般替代役役男訓練服勤管理辦法第12條,一般替代役役男的服務服裝與識別標章由主管機關製發。如果役男的勤務性質特殊,且經主管機關核定,則需用機關可以製發相關服務服裝與識別標章。
- 主管機關名詞
- 核定名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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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