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替代役役男訓練服勤管理辦法 第 5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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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替代役役男之訓練紀錄,訓練單位應予登錄役籍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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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根據一般替代役役男訓練服勤管理辦法第 5 條,訓練單位應該登錄一般替代役役男的訓練紀錄和役籍資料。這條條款的目的是確保對替代役役男的訓練和管理行為有正確的紀錄和記錄。具體範例可能包括將替代役役男的訓練時間、出缺勤情況、訓練成績等登錄在訓練單位的資料系統中。這樣可以確保對替代役役男的訓練和管理進行監督和評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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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