替代役役男保險及醫療實施辦法 第 7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 因公失蹤,在地面滿一年、在海上或空中滿六個月查無下落者,依因公死亡辦理一般保險死亡給付。
- 非因公失蹤,經法院為死亡之宣告者,依意外死亡辦理一般保險死亡給付。
- 依前二項規定辦理死亡給付後,經查明未死亡者,已領之死亡給付免予追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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