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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童福利法 第 39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前二條安置所需之費用,得責由其扶養義務人負擔。 前項費用扶養義務人不支付者,主管機關得聲請法院裁定後強制執行。扶養義務人無支付能力,則自兒童福利經費中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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