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童及少年收出養媒合服務者許可及管理辦法 第 29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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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根据儿童及少年收出養媒合服務者许可及管理办法第29条的规定,当收出養媒合服务提供者在许可证有效期限届满前决定歇业时,应在一个月前提交申请书和许可证影本,请求中央主管机关废止许可,并在歇业之日起的三十天内归还许可证正本。如果逾期未归还,中央主管机关将进行公告注销。 例如,如果一个收出養媒合服务提供者决定歇业,他们需要在许可证有效期限届满前的一个月内提交申请书和许可证影本,解释歇业的原因以及如何协助安排被收养人和收养人的事宜。然后,在歇业之日起的三十天内归还许可证正本。如果未能按时归还许可证,中央主管机关将公告注销该许可证。
- 出養名詞
- 可證名詞
- 期間名詞
- 業名詞
- 主管機關名詞
- 廢止名詞
- 正本名詞
- 註銷名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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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