殘障福利金專戶設置管理及運用辦法 第 8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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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專戶之支出範圍如左: 一、依本法第十七條第四項規定,補助進用殘障者人數超過規定比例之義務機關 (構) 。 二、其他經委員會決議推行之殘障福利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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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根據殘障福利金專戶設置管理及運用辦法第8條,該專戶的支出範圍包括以下兩項: 1. 根據殘障福利法第17條第4項的規定,補助進用殘障者人數超過規定比例的義務機關(包括政府機關、學校和事業機構等)。 2. 其他經由委員會決議推行的殘障福利事項。 參考資料: 殘障福利金專戶設置管理及運用辦法第8條 (最新版本)
- 第十七條第四項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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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