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推薦罰單破解實戰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

殘障福利機構設立及獎勵辦法15

快速跳轉

主管機關對各類殘障福利機構,應依機構之性質及需要定期舉辦業務觀摩或研討會,以促進其業務發展。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問題中所提到的《殘障福利機構設立及獎勵辦法》第15條規定了主管機關對各類殘障福利機構應依機構性質和需要定期舉辦業務觀摩或研討會,以促進其業務發展。根據此法條,主管機關負責舉辦這些活動,目的是為了幫助殘障福利機構提升業務發展,並提供適合的機會供他們交流和學習。 參考資料:殘障福利機構設立及獎勵辦法第15條

  • 主管機關名詞
  • 福利機構名詞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殘障福利機構設立及獎勵辦法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殘障福利機構設立及獎勵辦法第 15 條規定:「主管機關對各類殘障福利機構,應依機構之性質及需要定期舉辦業務觀摩或研討會,以促進其業務發展。」(全文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殘障福利機構設立及獎勵辦法第 15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