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推薦罰單破解實戰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

少年福利法施行細則7

快速跳轉

接受安置之少年與寄養家庭或收容教養機構間發生失調情況者,由主管機關調處理之。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根據少年福利法施行細則第7條,當接受安置的少年與寄養家庭或收容教養機構之間出現失調情況時,主管機關有責任協調處理此事。這表示主管機關應該介入並協助解決這種失調情況,以確保少年在安置環境中受到妥善照顧。範例可能包括當寄養家庭對待少年不當或無法提供適當照顧時,主管機關可以協調尋找新的寄養家庭或其他適合的安置方式,以確保少年的最佳利益。

  • 少年名詞
  • 收容名詞
  • 主管機關名詞
  • 調處名詞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少年福利法施行細則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少年福利法施行細則第 7 條規定:「接受安置之少年與寄養家庭或收容教養機構間發生失調情況者,由主管機關協調處理之。」(全文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少年福利法施行細則第 7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