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新聞局辦理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教育宣導辦法 第 3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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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辦法之宣導內容如下: 一、正確性心理之建立。 二、對他人性自由之尊重。 三、錯誤性觀念之矯正。 四、性不得作為交易對象之宣導。 五、兒童或少年從事性交易之遭遇。 六、其他有關兒童或少年性交易防制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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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根據行政院新聞局辦理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教育宣導辦法第 3 條,本辦法的宣導內容涵蓋以下幾個方面: 一、正確性心理之建立:主要是指宣導兒童及少年要擁有正確的性觀念和價值觀,了解性行為的重要性和相關法律法規,以確保他們的性心理健康發展。 二、對他人性自由之尊重:強調對他人性自主權的尊重,提倡性別平等和尊重他人的性選擇權,反對任何形式的性剝削和性暴力行為。 三、錯誤性觀念之矯正:針對錯誤的性觀念進行糾正和教育,例如防止性別歧視觀念和性別刻板印象的影響。 四、性不得作為交易對象之宣導:宣導兒童和少年要明白性絕不能作為交易的對象,以避免陷入性剝削和性交易的風險。 五、兒童或少年從事性交易之遭遇:教育兒童和少年識別和應對可能遭遇的性交易風險,並提供相關的幫助和支持。 六、其他有關兒童或少年性交易防制事項:包括其他與兒童和少年性交易防制相關的議題和法規,例如報案機制、相關救助資源等。 參考資料: - 行政院新聞局辦理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教育宣導辦法: https://reurl.cc/87qVXd
- 錯誤名詞
- 少年名詞
- 性交名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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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