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防制兒童及少年性交易教育宣導辦法 第 4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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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之教育宣導內容如左: 一、正確性心理之建立。 二、對他人性自由之尊重。 三、錯誤性觀念之矯正。 四、性不得作為交易對象之宣導。 五、兒童或少年從事性交易之遭遇。 六、其他有關兒童或少年性交易防制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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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經濟部防制兒童及少年性交易教育宣導辦法第 4 條定義了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之教育宣導內容,包括以下六項: 一、正確性心理之建立:教育兒童及少年建立正確的性心理觀念,促進其身心健康發展。 二、對他人性自由之尊重:強調對他人的性自主權的尊重,教育兒童及少年應尊重他人的意願與自由,不得強迫、脅迫或剝奪他人的性自由。 三、錯誤性觀念之矯正:糾正錯誤的性觀念,教育兒童及少年應擁有正確的性知識和價值觀,並避免受到不良的性教育或資訊所影響。 四、性不得作為交易對象之宣導:宣導兒童及少年,在性關係中不應該將性作為交易的對象,以保護他們不被性剝削及性交易所傷害。 五、兒童或少年從事性交易之遭遇:教育兒童及少年認識及避免可能遭遇的性交易情況,並提供相關求助及保護的管道和資源。 六、其他有關兒童或少年性交易防制事項:教育兒童及少年其他相關的性交易防制事項,例如性剝削的法律規定、報案機制等。 參考資料: 我國經濟部「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及「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相關法律規定。
- 少年名詞
- 性交名詞
- 錯誤名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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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