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防制兒童及少年性交易教育宣導辦法 第 3 條
快速跳轉
本辦法之教育宣導對象,指舞廳、舞場、酒家、酒吧、特種咖啡茶室、理髮、視聽歌唱及浴室等八種行業。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根據經濟部防制兒童及少年性交易教育宣導辦法第3條的規定,該辦法的教育宣導對象包括舞廳、舞場、酒家、酒吧、特種咖啡茶室、理髮、視聽歌唱及浴室等八種行業。 參考資料: - 經濟部防制兒童及少年性交易教育宣導辦法。
這條尚未偵測到引用或相關條文。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登入開始共筆回 經濟部防制兒童及少年性交易教育宣導辦法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