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辦理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教育宣導辦法 第 5 條
快速跳轉
各地方法院檢察署辦理保護管束案件時,應對受保護管束人積極宣導本條例有關規定。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法務部辦理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教育宣導辦法第5條規定,各地方法院檢察署在辦理保護管束案件時,應對受保護管束人積極宣導本條例有關規定。這表示在保護管束案件中,法院和檢察署有責任向受保護管束的人宣導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教育宣導辦法的相關規定。具體的宣導內容和方式可以參考該教育宣導辦法的規定。
- 保護管束名詞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登入開始共筆回 法務部辦理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教育宣導辦法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