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福利機構設立標準 第 35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中華民國一百零六年六月三日長期照顧服務法施行後,老人福利機構新設、擴充或遷移,提供長期照顧服務者,應適用該法及其相關法規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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