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palyer logo
in全國法規

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 第 12 條(身心障礙福利經費來源)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1. 身心障礙福利經費來源如下: 一、各級政府按年編列之身心障礙福利預算。 二、社會福利基金。 三、身心障礙者就業基金。 四、私人或團體捐款。 五、其他收入。
  2. 前項第一款身心障礙福利預算,應以前條之調查報告為依據,按年從寬編列。
  3. 第一項第一款身心障礙福利預算,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財政確有困難者,應由中央政府補助,並應專款專用。
共同筆記
AI 白話文
立法理由
相關法條

這條法條還沒有人寫下共筆

寫些筆記,幫助學習與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