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心障礙福利機構輔導查核評鑑及獎勵辦法 第 1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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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辦法依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以下簡稱本法)第六十四條第三項規定訂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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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身心障礙福利機構輔導查核評鑑及獎勵辦法第 1 條的依據是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六十四條第三項。根據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六十四條第三項,有關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之辦法,由主管機關訂定之。 參考資料: 1. 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P0040023) 2. 身心障礙福利機構輔導查核評鑑及獎勵辦法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M0070010)
- 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法規
- 第六十四條第三項條文
- 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 第 64 條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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