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心障礙者房屋租金及購屋貸款利息補貼辦法 第 9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接受購屋貸款利息補貼者應附具切結書,載明如將所承購之住宅轉讓於第三人,應主動告知原補貼機關及承貸金融機構。怠於告知而得之不當得利應附加利息返還原補貼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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