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暴力防治法 第 1 條
為防治家庭暴力行為及保護被害人權益,特制定本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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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點摘要家庭暴力防治法第1條為立法目的條文,宣告防治家暴行為與保護被害人權益兩大核心,2007年修法刪除「促進家庭和諧」字句。
Q · 家庭暴力防治法第1條到底在規定什麼?
家庭暴力防治法第1條規範本法立法目的,明確宣告兩大任務:防治家庭暴力行為、保護被害人權益。1998年初訂時尚有「為促進家庭和諧」文字,2007年大修法刪除,立法者藉此向所有法院、警察、社工、調解委員宣告:本法不負責修補家庭關係,僅負責終止暴力。法官在解釋本法其他模糊條文時,第1條即是定錨點。
白話解讀
1998年這條法律剛訂出來時,第一句寫的是「為促進家庭和諧,防治家庭暴力行為及保護被害人權益」。2007年大修法時,立法者把「促進家庭和諧」六個字直接刪掉。這六個字看起來像客套話,但在實務上差很大。以前法官處理家暴案件遇到「要不要核發保護令」這種有裁量空間的時刻,可以拿「家庭和諧」當擋箭牌勸被害人忍一忍。改了之後,這部法律的靈魂只剩兩件事:阻止暴力、保護被害人。法官想用「為了家庭好」當理由的空間被立法者親手關上。每次法院在解釋本法其他模糊條文時,這條第1條就是定錨:站在被害人這邊,不再裝中立。
法律定性
家庭暴力防治法第1條為本法之立法目的條文,建立兩大規範核心:防治家庭暴力行為、保護被害人權益。該條經1998年制定、2007年修法刪除「促進家庭和諧」字句後定型,成為法院解釋本法其他條文時之目的性解釋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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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為什麼立法者要把「促進家庭和諧」刪掉?這跟我有什麼關係?▾
刪掉的原因是2007年立法者意識到,「家庭和諧」這四個字會被加害人和保守的調解者拿來壓被害人「忍一忍」。刪掉之後,法律明確告訴所有執法者:你的任務是保護被害人,不是促成和好。這跟你的關係是:當你聲請保護令時,沒有人能再以「為了家庭好」當理由勸退你。
Q2立法目的條文真的會影響判決嗎?感覺只是寫好看的。▾
會,而且影響超過一般人想像。當法律條文有兩種以上解讀方式時,法院必須選擇「最符合立法目的」的那一種(這叫目的性解釋)。家暴法很多條文(例如什麼算「持續性」騷擾、保護令的範圍可以多廣)都需要法官裁量,這時候第1條就是裁量的依據。高等法院和最高法院的判決中,常引用第1條來推翻地方法院過於保守的見解。
Q3家庭暴力防治法第 1 條是什麼?▾
本條為家暴法的立法目的條文,建立兩大規範核心:防治家庭暴力行為、保護被害人權益。是法官解釋本法其他模糊條文時的定錨點。
Q4什麼叫立法目的?立法目的有法律效力嗎?▾
立法目的是法律於開頭條文宣示的規範核心。具有目的性解釋之法律效力,當其他條文有多種解讀時,法院應選擇最符合立法目的的解釋。
Q5「促進家庭和諧」這六個字為什麼被刪掉?▾
因為「家庭和諧」會被加害人律師、保守調解者拿來壓被害人「忍一忍」、「為了孩子」。2007 年立法者刪除,宣告本法不再以維繫家庭為宗旨。
Q6家暴法保護的「家庭成員」包括哪些人?▾
依本法第 3 條,包括配偶或前配偶、現有或曾有事實上夫妻關係之人、四親等內之旁系血親或姻親、家長家屬或家屬間等。
Q7我要怎麼引用家暴法第 1 條來支持保護令聲請?▾
在聲請書狀開頭明確引用本條立法目的,並指出 2007 年刪除「促進家庭和諧」的修法歷史,定錨「被害人安全優先於家庭完整」的論述基礎。
Q8如果調解委員勸我「為了孩子忍一忍」,我該怎麼回應?▾
可當場引用家暴法第 1 條及 2007 年刪除「促進家庭和諧」的修法歷史,說明立法者已明確選邊,調解委員的勸合在法律精神上不對齊立法目的。
Q9緊急家暴情況我該打什麼電話?▾
緊急情況打 110 報警(警察可逕行逮捕現行犯),非緊急但需諮詢打 113 婦幼保護專線,可同時聲請暫時或緊急保護令。
Q10怎麼判斷案件是否符合家暴法的「家庭暴力」?▾
看三件事:(1)行為人與被害人是否為本法第 3 條家庭成員、(2)是否有身體/精神/經濟上騷擾控制脅迫不法侵害、(3)侵害是否屬本法第 2 條家庭暴力範圍。
Q11家暴法第 1 條 vs 跟騷法第 1 條差在哪?▾
家暴法針對「家庭成員」間暴力,立法目的為防治家暴+保護被害人;跟騷法針對「非家庭成員」反覆騷擾,立法目的為防制跟蹤騷擾行為+保護個人隱私。
Q12家暴法第 1 條 vs 兒少權法目睹家暴條款差在哪?▾
家暴法第 1 條保護「家庭成員間直接被害人」,兒少權法目睹家暴條款保護「目睹家暴的兒少」。家暴法立法目的延伸至目睹兒少保護。
容易搞混的概念 AI 輔助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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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立法目的核心 | 防治家暴行為+保護被害人權益 | 家暴法 1998 年原版:促進家庭和諧+防治家暴+保護被害人 | 2007 年刪除「促進家庭和諧」,宣告本法不再以維繫家庭為立法宗旨 |
| 解釋指南效力 | 家暴法第1條:被害人安全優先 | 跟騷法第1條:被害人保護及個人隱私 | 兩法皆人身保護目的,但家暴法限家庭成員、跟騷法針對反覆騷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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