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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閱讀時間 6 分鐘

家庭暴力防治法 第 23 條

  1. 1.前條所定必需品,相對人應一併交付有關證照、書據、印章或其他憑證而未交付者,警察機關得將之取交被害人。
  2. 2.前項憑證取交無著時,其屬被害人所有者,被害人得向相關主管機關申請變更、註銷或補行發給;其屬相對人所有而為行政機關製發者,被害人得請求原發機關發給保護令有效期間之代用憑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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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重點摘要家庭暴力防治法第 23 條讓被害人不被加害人扣證件所困:警察可依保護令協助取回,取不到時可申請補發或代用憑證。

Q · 被加害人扣住身分證、印章、存摺,沒這些東西什麼都辦不了,怎麼辦?

依家庭暴力防治法第 23 條,相對人應依保護令交付證照、書據、印章等憑證;未交付者,警察機關得將之取交被害人。若警察取交無著(加害人藏匿、丟棄或拒交),屬被害人本人之證件可向原發證機關申請變更、註銷或補行發給;屬相對人所有但為行政機關核發之憑證(如房屋權狀、車輛行照),則可請求原核發機關發給保護令有效期間之代用憑證,不必再經加害人配合。

白話解讀

一個家暴倖存者離開加害人的那天,最現實的問題不是情感,是證件。身分證、健保卡、印章、汽機車行照、存摺、學歷證明,這些東西掌握在加害人手上,你什麼事都辦不了。找工作要身分證、看病要健保卡、辦銀行要印章、租房要印鑑證明,少一樣都是死結。很多加害人知道這點,所以刻意扣住證件當籌碼:「你要離開可以,東西留下。」這條法律做了兩件事:第一,警察可以幫你去把證件搶回來;第二,如果真的搶不到(加害人藏起來、已經丟棄、拒絕配合),政府替你開後門:屬於你的證件,你可以直接去原發證機關申請補發或註銷;屬於加害人所有但由行政機關核發的(像是房屋權狀、車輛行照),你可以在保護令有效期內申請「代用憑證」。你不必因為加害人扣著一張紙,就整個人生停擺。

法律定性

家庭暴力防治法第 23 條為證件取交與代用憑證之程序規範,建立警察取交、被害人補發、行政機關核發代用憑證三層備援機制,目的是讓加害人扣留證件作為控制手段之策略失效,確保被害人離開後生活機能不中斷。

試算與流程 AI 輔助整理,結果僅供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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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也在問 AI 輔助整理

Q1身分證在前夫手上,我連工作都找不到,怎麼辦?

帶保護令直接到戶政事務所辦理身分證遺失補發。家暴法第 23 條授權被害人可以向相關主管機關申請補發,戶政事務所依法必須受理,不需要加害人配合,也不需要原身分證註銷證明。健保卡到健保署、駕照到監理所、銀行印鑑到銀行,邏輯一樣。內行人提示:同一天把所有證件補發手續辦完,把這一天當作重新啟動日。

Q2房屋登記在加害人名下,但我還住在裡面,權狀他不給我,我會有風險嗎?

風險在於加害人可能偷偷辦貸款、抵押或過戶。但第 23 條第 2 項讓你可以申請保護令有效期間的代用憑證,憑此向地政事務所辦理禁止處分登記或查明目前登記狀態。內行人提示:除申請代用憑證外,如擔心被過戶,可同時聲請法院假處分禁止加害人處分不動產,這是民事保全程序,配合保護令使用效果更強。權狀在誰手上和所有權歸誰是兩回事。

Q3家暴法第 23 條是什麼?

規範保護令期間證件取交與代用憑證程序,建立警察取交、原機關補發、行政代用憑證三層備援,讓加害人扣留證件的控制策略失效。

Q4代用憑證是什麼?

保護令有效期內由原核發機關發給之替代性憑證,效力等同正本但限於保護令期間。常見如房屋權狀、汽車行照之代用憑證。

Q5什麼叫「取交無著」?

警察依保護令前往執行取交時,因相對人不在、藏匿、拒不配合或證件已不存在等原因致無法取得之狀態。員警應出具未果公文作為後續補發證明。

Q6原核發機關指哪些?

依證件類型而定:身分證為戶政事務所、健保卡為健保署、駕照行照為監理所、權狀為地政事務所、印鑑為戶政、存摺為各銀行。

Q7家暴法 23 條怎麼申請補發證件?

持保護令至原發證機關(戶政、健保、監理)辦理遺失補發,啟動家暴綠色通道,承辦人員會加速處理且免加害人配合。

Q8代用憑證要怎麼申請?

備齊保護令正本或法院認證影本、申請人身分證明、申請書,到原核發機關(多為地政、監理)辦理。可同時請承辦人記錄保護令文號於檔案中。

Q9警察取交時被害人要在場嗎?

視個案而定。為安全考量通常不需被害人同行,可委由警察單獨執行;若必須在場(如指認特定物品),員警會安排安全距離與保護措施。

Q10辦理證件補發要多少錢?

身分證補發 200 元、健保卡 200 元、駕照行照各 200 元、權狀代用憑證地政規費約 80 元/張。家暴被害人可諮詢社工是否符合費用減免。

Q11補發 vs 代用憑證差在哪?

補發適用屬被害人之證件,效力永久;代用憑證適用屬相對人名下行政機關核發之憑證,效力限於保護令期間。兩者都不需加害人配合。

Q12家暴法 23 條 vs 一般證件遺失補發差在哪?

一般遺失補發需走完整程序、可能須報警備案;家暴法 23 條憑保護令直接啟動綠色通道,跳過部分證明文件需求,承辦速度更快。

容易搞混的概念 AI 輔助整理

criterion補發類代用憑證
適用對象屬被害人所有之證件屬相對人所有但為行政機關核發之憑證
辦理機關原發證機關(戶政、健保署、監理所)原核發機關(地政事務所、監理所等)
法律效力等同正本,永久有效保護令有效期間內等同正本
是否需加害人配合否,憑保護令直接辦否,憑保護令直接辦
效期屆滿後處理不適用(永久有效)保護令屆滿失效,需另行辦理或延長保護令

其他國家怎麼規定 2 國

🇹🇼 TW家庭暴力防治法第 23 條(證件取交與代用憑證)
🇺🇸 美國VAWA / state-level DV protection orders 含 ex parte 緊急 stay-away 與 personal property retrieval 條款,但無等同之代用憑證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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