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暴力防治法 第 51 條
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對於撥打依第八條第一項第一款設置之二十四小時電話專線者,於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得追查其電話號碼及地址: 一、為免除當事人之生命、身體、自由或財產上之急迫危險。 二、為防止他人權益遭受重大危害而有必要。 三、無正當理由撥打專線電話,致妨害公務執行。 四、其他為增進公共利益或防止危害發生。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重點摘要家庭暴力防治法第 51 條規定,113 保護專線原則匿名,但於急迫危險、防止他人重大危害、無正當理由妨害公務、其他公益等四種情形,主管機關得追查來電號碼與地址。
Q · 打 113 保護專線會被追查身分嗎?
依家庭暴力防治法第 51 條,主管機關在四種情形下得追查 113 來電者的電話與地址:一、為免除生命、身體、自由或財產上的急迫危險;二、為防止他人權益遭受重大危害;三、無正當理由撥打致妨害公務執行;四、其他增進公益或防止危害。正常求助來電不會被任意查個資,追查機制是為了救人與防止惡意癱瘓專線。
白話解讀
113家暴保護專線,多數人以為撥進去是完全匿名的。不是。這條法律明文規定,有4種情況下,主管機關可以直接追查你的電話號碼和地址。這把雙面刃,一面是救命:家暴受害者來電後因傷昏倒、孩子講不清地址、精神崩潰想自殺,追蹤機制讓警消可以立刻上門。另一面是界線:惡作劇撥打、無理由佔線妨害他人求救,系統會記下你的號碼並追到你家。這個設計回答了一個關鍵問題,你為什麼應該放心打這支電話?因為就算你說不出地址、說不出自己是誰,只要情況真的危急,他們有辦法找到你。但這同時也回答了另一個問題,為什麼有些人打了專線之後,警察會在你沒想到的地方出現。
法律定性
家庭暴力防治法第 51 條規範 113 保護專線的追查例外。專線原則上保障來電者匿名,但於急迫危險、防止他人重大危害、無正當理由妨害公務、其他公益必要等四種情形,主管機關得追查來電的電話號碼與地址,作為快速派遣警消與遏止惡意撥打的法源。
試算與流程 AI 輔助整理,結果僅供參考
🗺 判斷流程
大家也在問 AI 輔助整理
Q1打 113 保護專線會被追查嗎?▾
原則匿名,僅四種法定情形得追查。
Q2113 專線哪四種情形會被追查?▾
急迫危險、防止他人重大危害、無正當理由妨害公務、其他公益必要。
Q3什麼叫無正當理由撥打?▾
惡作劇、騷擾、佔線妨害他人求救等致妨害公務執行的撥打。
Q4想匿名檢舉鄰居家暴可以嗎?▾
可以,但號碼可能依第 2 款被記錄,僅用於防治程序、不洩漏給加害人。
Q5113 追查個資合法嗎?▾
合法,屬個資法第 16 條特定目的外利用的法定例外。
Q6惡作劇打 113 會怎樣?▾
輕者口頭警告,持續或嚴重妨害可能涉刑法第 135 條妨害公務。
Q7電話被搶或斷線怎麼辦?▾
接線員得依第 1 款追查號碼位置,警消可直接到場。
Q8打 113 家人會發現嗎?▾
不會,追查目的是救援與公益,不含通知家人。
容易搞混的概念 AI 輔助整理
| 情境 | 適用款項 | 是否追查 | 後果 |
|---|---|---|---|
| 急迫危險求助 | 第 1 款 | 是(救援目的) | 警消即時到場 |
| 防止他人重大危害 | 第 2 款 | 可能(記錄號碼) | 僅用於防治程序 |
| 無正當理由妨害公務 | 第 3 款 | 是 | 可能涉刑法 135 |
| 正常匿名求助 | 無 | 否 | 維持匿名信任 |
登入或免費註冊,看完整完整內容(更多問答 · 易混淆概念 · 各國規定)
把多條並列逐欄比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