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palyer logo
in全國法規

社會救助法 第 31 條(輔助、監督及評鑑)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1. 主管機關對社會救助機構應予輔助、監督及評鑑。
  2. 社會救助機構之獎勵辦法,由主管機關定之。
  3. 社會救助機構辦理不善或違反原許可設立標準或依第一項評鑑結果應予改善者,主管機關應通知其限期改善。
共同筆記
AI 白話文
立法理由
相關法條

這條法條還沒有人寫下共筆

寫些筆記,幫助學習與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