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團體財務處理辦法 第 9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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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帳憑證種類如下: 一、收入傳票。 二、支出傳票。 三、轉帳傳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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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根據社會團體財務處理辦法第9條,記帳憑證分為三種類型:收入傳票、支出傳票和轉帳傳票。 收入傳票是用來證明收入事項的憑證。 支出傳票是用來證明支出事項的憑證。 轉帳傳票是指會計人員根據記帳所需,將資金從一個帳戶轉移到另一個帳戶的憑證。 這些記帳憑證在財務處理中扮演重要的角色,用於證明財務交易的發生,並確保帳簿記錄的正確性和可靠性。 舉例:假設一個社團在一次活動中收到了一筆捐款,為了記錄這筆收入,財務人員會填寫一張收入傳票,詳細記錄捐款的金額、日期、捐款人等相關資訊。這張收入傳票就是記帳憑證中的一種。
- 傳票名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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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