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推薦罰單破解實戰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

商業團體法34參加多公會之會費

快速跳轉

公司、行號兼營兩類以上商業,同時加入二以上商業同業公會者,其會費之負擔,依其參加公會部分之業務狀況,按前條規定,分別計繳納之。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根據商業團體法第34條的規定,如果一家公司或行號同時加入了兩個以上的商業同業公會,則其會費的負擔應根據其參加公會部分的業務狀況進行分開核算和繳納。具體的參考資料是商業團體法本身。

立法沿革 2

(0610714 制定)

商業同業公會之經費收入如左:   一、入會費:會員入會時一次繳納,其數額於章程中定之。   二、常年會費:依各會員公司、行號之資本額,並參照其營業額,劃分等級;其級數計算標準及會費繳納辦法,經會員大會議決,於章程中定之。   三、事業費:得由會員大會議決籌集之。   四、委託收益。   五、基金孳息。

(0711203 全文修正)

公司、行號兼營兩類以上商業,同時加入二個以上商業同業公會,其會費之負擔,依其參加公會部分之業務狀況,按前條規定,分別核計繳納之。

(0610714 制定)

商業同業公會之經費收入如左:   一、入會費:會員入會時一次繳納,其數額於章程中定之。   二、常年會費:依各會員公司、行號之資本額,並參照其營業額,劃分等級;其級數計算標準及會費繳納辦法,經會員大會議決,於章程中定之。   三、事業費:得由會員大會議決籌集之。   四、委託收益。   五、基金孳息。

(0711203 全文修正)

公司、行號兼營兩類以上商業,同時加入二個以上商業同業公會,其會費之負擔,依其參加公會部分之業務狀況,按前條規定,分別核計繳納之。

以全國法規資料庫公告為準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商業團體法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商業團體法第 34 條規定:「公司、行號兼營兩類以上商業,同時加入二以上商業同業公會者,其會費之負擔,依其參加公會部分之業務狀…」(全文完整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商業團體法第 34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3. 商業團體法第 34 條最近一次修正為民國 71 年,歷次修正沿革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沿革區(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