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業團體法 第 34 條(參加多公會之會費)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公司、行號兼營兩類以上商業,同時加入二以上商業同業公會者,其會費之負擔,依其參加公會部分之業務狀況,按前條規定,分別核計繳納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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