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ro · 學習⚖️ 募資 · 終極解密起訴書到底怎麼寫前資深檢察官陳樂樂律師|偵查佈局 → 起訴書 → 法庭攻防|完整章節解析看課程大綱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

合作社法施行細則10

快速跳轉

社員及準社員認購社股,得依章程規定,以貨幣以外之財物估定價值,代付股款。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根據合作社法施行細則第10條,社員及準社員認購社股時,可以按照章程的規定,以貨幣以外的財物的估定價值代付股款。 舉例來說,如果合作社的章程中規定社員可以使用土地作為認購社股的方式,社員就可以將其土地的估定價值作為股款支付。但是具體的情況還需要參考章程的規定。

這條尚未偵測到引用或相關條文。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合作社法施行細則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合作社法施行細則第 10 條規定:「社員及準社員認購社股,得依章程規定,以貨幣以外之財物估定價值,代付股款。」(全文可於法律人 LawPlayer 查閱,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合作社法施行細則第 10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