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社財務報表及經費處理準則 第 15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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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社依本準則支給之各項費用,應參酌業務收益,由社務會分別訂定基準,提經社員大會或社員代表大會決議通過,報請主管機關備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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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合作社財務報表及經費處理準則第 15 條規定了合作社在支給各項費用時應參考業務收益,並由社務會根據基準進行訂定。這些基準需經過社員大會或社員代表大會的決議通過,並向主管機關備查。 根據我所查閱的資料,合作社在經費處理方面通常需遵守《合作社法》等相關法規。合作社的財務報表需要根據會計原則進行編製,並按照財政部的相關要求進行報送和審核。此外,合作社在處理經費時應注意遵守相關的會計準則,如收支詳細紀錄、支出合法單據等要求。 有關合作社財務報表及經費處理準則的具體範例,我目前無法提供,請您參閱相關的法律法規以了解更多詳情。
- 主管機關名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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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