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種專業合作社章程準則 第 23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社員大會之職權如左: 一、選舉及罷免理監事及評議員。 二、審核並接受社業務報告及會計報告。 三、通過預算決算及業務計畫。 四、通過社員之入社出社。 五、制定或修改各種章則。 六、規劃社務進行。 七、處理理事監事評議員及社員之提議事件。
社員大會之職權如左: 一、選舉及罷免理監事及評議員。 二、審核並接受社業務報告及會計報告。 三、通過預算決算及業務計畫。 四、通過社員之入社出社。 五、制定或修改各種章則。 六、規劃社務進行。 七、處理理事監事評議員及社員之提議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