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種專業合作社章程準則 第 25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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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事會之職權如左: 一、監查本社財產狀況。 二、監查本社業務執行狀況。 三、當本社與理事訂立契約或為訴訟上之行為時,代表本社。 監事為執行前項職務,認為必要時,並得召集臨時社員大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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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