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種專業合作社章程準則 第 4 條
本社以□□為業務區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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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依照「各種專業合作社章程準則」第4條規定,本社的業務區域應填入具體的名稱。根據參考法條合作社法第55條,業務區域必須超過一個縣(市),具體範例如下: 某合作社的業務區域是台北市、新北市和桃園市。
法條整合閱讀 · ArticleV09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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