囗囗縣 (鎮) (區) 本社定名為囗囗縣 (市) 合作社。 囗囗鄉 (鎮) 囗囗保
市區鄉鎮保合作社章程準則第1條規定,合作社的名稱應以"囗囗縣(市)合作社"的形式來命名,其中"囗囗縣(市)"的地名應根據實際情況填入具體的縣(市)名稱。例如,如果合作社位於新北市,則合作社的名稱可為"新北市合作社"。該規定主要是為了確保合作社的名稱能夠清楚地反映所在的地區,避免混淆及誤解。此外,根據地方制度法第19條第3款第2目的規定,地方自治事項包括"縣(市)公益慈善事業及社會救助",因此合作社章程的制定應符合該法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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