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推薦罰單破解實戰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

性騷擾事件調解辦法12

快速跳轉
  1. 1.調解不成立者,當事人得申請發給調解不成立之證明書。
  2. 2.前項證明書,應於申請後七日內發給之。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根據性騷擾事件調解辦法第12條,調解不成立的情況下,當事人可以向主管機關申請發給調解不成立的證明書。根據該條的第2項,該證明書應在申請後的七天內發給當事人。這表示當事人如果經過調解後,調解不成立,他們可以向主管機關申請該證明書以作為後續訴訟或其他行動的參考材料。 範例:例如,如果一名受害者向性騷擾事件調解機構提出了調解申請,但在調解過程中達不成協議,該受害者有權申請調解不成立的證明書。一旦主管機關核准了申請,該證明書將在申請後的七天內發給受害者,以作為他們內接下一步法律行動的參考依據。

這條尚未偵測到引用或相關條文。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性騷擾事件調解辦法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性騷擾事件調解辦法第 12 條規定:「調解不成立者,當事人得申請發給調解不成立之證明書。前項證明書,應於申請後七日內發給之。」(全文可於法律人 LawPlayer 查閱,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性騷擾事件調解辦法第 12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