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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勸募條例 第 2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本條例所用名詞定義如下: 一、公益:指不特定多數人的利益。 二、營利團體:指非以營利為目的,從事第八條公益事業,依法立案之民間團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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