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推薦罰單破解實戰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

國民年金保險基金管理運用及監督辦法3

快速跳轉
  1. 1.本基金之收支管理,由衛生福利部委託勞動部勞工保險局(以下簡稱勞保局)辦理。本基金之運用管理,由衛生福利部委託勞動部勞動基金運用局(以下簡稱基金運用局)辦理;必要時,經衛生福利部同意後,得將部分運用事項委託金融機構辦理。
  2. 2.本基金之監督事項,由衛生福利部國民年金監理會(以下簡稱監理會)辦理。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根據國民年金保險基金管理運用及監督辦法第3條的規定,本基金的收支管理由衛生福利部委託勞動部勞工保險局負責。這意味著勞工保險局將負責處理國民年金保險基金的收入和支出事務。而基金的運用管理則由衛生福利部委託勞動部勞動基金運用局(基金運用局)負責。在必要時,經衛生福利部同意後,基金運用局可以將部分運用事項委託給金融機構辦理。這意味著基金運用局負責管理基金的運用,同時也有可能將一些運用事務交由金融機構處理。至於監督事項,根據該法規提及,這些事項將由衛生福利部國民年金監理會(監理會)負責。因此,監理會將負責監督國民年金保險基金的運作情況。

這條尚未偵測到引用或相關條文。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國民年金保險基金管理運用及監督辦法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國民年金保險基金管理運用及監督辦法第 3 條規定:「本基金之收支管理,由衛生福利部委託勞動部勞工保險局(以下簡稱勞保局)辦理。本基金之運用管理,由衛…」(全文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國民年金保險基金管理運用及監督辦法第 3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