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科社會工作師分科甄審及接受繼續教育辦法 第 19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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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根據「專科社會工作師分科甄審及接受繼續教育辦法」第19條,如果一個社會工作師的資格被依法撤銷或廢止,那麼他的專科社會工作師資格也會同時被撤銷或廢止,並且他的專科社會工作師證書也會被註銷。根據以上的法規,如果一個社會工作師的資格被撤銷或廢止,他就不能再擔任專科社會工作師的工作,並且他之前取得的專科社會工作師證書也會失效。 參考資料: 《專科社會工作師分科甄審及接受繼續教育辦法》
- 撤銷名詞
- 廢止名詞
- 註銷名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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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