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心障礙者個人照顧服務辦法 第 30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社交活動及人際關係訓練服務內容如下: 一、依服務對象狀況及意願提供社交技巧之指導。 二、辦理文康活動或團體工作,增加服務對象人際互動。 三、協助服務對象積極參與社區活動,加強與家人及社區居民互動。 四、其他與促進人際關係或社會參與有關之服務。
社交活動及人際關係訓練服務內容如下: 一、依服務對象狀況及意願提供社交技巧之指導。 二、辦理文康活動或團體工作,增加服務對象人際互動。 三、協助服務對象積極參與社區活動,加強與家人及社區居民互動。 四、其他與促進人際關係或社會參與有關之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