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區日間作業設施服務提供單位應配置社會工作人員及教保員,社會工作人員最多可於三處提供服務。教保員配置比率按服務對象障礙程度以一比六至一比十二遴用;並得視身心障礙者之特性需求,增置兼職或特約行政人員、護理、復健、營養或其他專業人員。
根據我所找到的資料,我無法提供對於"身心障礙者個人照顧服務辦法第 55 條"的具體解釋或相關範例。我建議查閱更多法規相關的資料或諮詢相關專業人士以獲取更正確的解釋。
這條尚未偵測到引用或相關條文。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登入開始共筆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