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立生活支持服務得由下列單位提供: 一、身心障礙福利機構。 二、財團法人、社會福利團體。
根據身心障礙者個人照顧服務辦法第68條,自立生活支持服務可以由身心障礙福利機構、財團法人和社會福利團體提供。這些單位可以提供各種形式的支持和協助,以幫助身心障礙者實現自主生活。例如,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可以提供臨時看護和輔助性服務,財團法人和社會福利團體可以提供就業培訓和輔導服務。這些服務的目的是提高身心障礙者的生活品質並促進他們的自主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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