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
本辦法施行前,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已自行或委託辦理之輔具中心,應於本辦法施行之日起三年內,符合前條之規定。
根據所提供的內容中,並沒有提及「身心障礙者個人照顧服務辦法」的第91條,因此無法針對該條進行釋義或提供相關資料。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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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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